聯合懲戒對象申請移出核查期限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聯合懲戒對象申請移出黑名單的,民政部門收到移出申請后,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移出的決定。
《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一條聯合懲戒對象自被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之日起滿2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移出:
(一)未再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
(二)按照要求履行相應義務、完成整改的。
第十二條民政部門收到移出申請后,應當進行核查,經核查,聯合懲戒對象未再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者已經履行相應義務、整改到位的,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移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并書面告知。
經核查,發現有效期屆滿前再次發生了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者未履行相應義務、整改不到位的,民政部門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聯合懲戒對象不允許移出,并依法對養老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進行約談,督促其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約談記錄記入養老服務機構信用記錄,統一歸集后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商業養老保險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屬于政府行為,是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的。而商業養老保險則是一種商業行為,它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自愿簽約的基礎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完全是一種契約關系,投保人可根據自身面臨的風險自愿選擇投保險種,協議保險金額,決定保障的標準和檔次,不具有強制性。
2、目的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是不以贏利為目的,其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晚年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而商業保險的根本目的則是獲得利潤,在此前提下給投保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3、資金來源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費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統一繳費比例進行籌集,行政強制實施;商業保險費視險種、險情而定,由投保人承擔。
4、責任不同
社會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對社會保險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而商業保險會受市場競爭機制的制約,政府主要依法對商業保險進行監督。
5、繳費方式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通常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商業養老保險的費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直接繳納,錢交給商業保險公司。
6、領取規則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而商業養老保險則根據保險人購買的產品不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