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的婚姻儀式有什么講究?
土家族歷史上的婚姻比較自由,男女雙方經過自由戀愛,征得雙方父母同意,經土老師(巫師)作證,即可結為夫妻。在恩施石窯、大山頂等地,有“女兒會”的習俗,即每年農歷七月十二日,青年男女通過“女兒會”,唱歌跳舞,彼此愛慕,結為終身伴侶。改土歸流后,土家族被迫實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土家族實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姑舅表婚,即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又稱“還骨種”;兄亡弟收嫂,弟亡兄收弟婦,稱為“坐床”。但這些習俗到近代就已不存在了。解放以后,人民政府頒布了新的婚姻法,從此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婚姻自主的幸福。土家族的婚姻儀禮大致包括“打樣”、“求婚”、“討紅庚”、“定親”(俗稱“插茅香”)、“看期”、“親迎”等程序,與漢族古代“六禮”類似。
較有特點的婚姻儀式是陪十姊妹、陪十兄弟與哭嫁。結婚前一天,男女雙方舉行盛大的成年禮。清《長陽縣志》卷三記載:“古冠婚為二事,長邑則合而為一。于嫁娶前一二日,女家束發合笄,曰‘上頭’。設席醮女,請幼女九人,合女而十,曰‘陪十姊妹’;男家命字,親友合錢為金匾,鼓樂導送,登堂稱賀,曰‘賀號’,不謂字也。是日設二(宴)席,其一,子弟九人,合新郎而十,曰‘陪十兄弟’,又曰‘坐十友’。”“陪十姊妹”、“陪十兄弟”的活動,在整個土家族地區至今遺風猶存。土家新娘出嫁時興“哭嫁”,有的在結婚前半個多月就開始哭,有的要哭一月有余,至少三、五日。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頭”、“哭戴花”、“哭辭爹離娘”、“哭辭祖宗”、“哭上轎”等等。
土家的葬禮有什么特點?
土家族過去多行火葬。送葬時,請土老師念經,道士開路。祭吊死者,由土老師椎牛祭神,牛頭歸土老師獨占,貧苦者往往借牛為祭。后來,因受漢族影響,均改為土葬,程序分為入殮、葬禮、送葬、安葬、葬后事等部分。在清江流域以北的土家族地區,流傳著一種特有的古老葬俗歌舞“跳喪鼓”,又稱“跳撒爾嗬”。山寨里,無論誰家老人去世,必請師傅到家里來打喪鼓。當夜,嗩吶高奏,鑼鼓喧天,鞭炮不停。喪鼓一響,相鄰村寨的人們齊來奔喪。“跳喪鼓”是在靈柩前由擊鼓師傅擊鼓,歌師叫歌,跳者接歌而起的舞蹈。一般以兩人以上的雙數舞者在棺木前對舞,跳至高潮時少則可達百人,多則可達上千人前來或舞或觀。舞者交替上場直至天明。“跳喪鼓”的形式分為“待尸”、“搖喪”、“哭喪”、“穿喪”、“踐喪”、“退喪”等若干段,基本動作有“虎抱頭”、“犀牛望月”、“鳳凰展翅”、“燕兒含泥”、“猛虎下山”等十幾個套路。“跳喪鼓”有文舞(文喪)和武舞(武喪)之分。“文喪”中最具特點的是“哭喪”,“武喪”是和民間武術相結合的一種跳法。“跳喪鼓”的歌詞內容十分豐富,有贊頌土家先民開拓疆土,回憶民族歷史的;有反映先民圖騰崇拜、漁獵活動、農事生產、愛情生活的;還有歌唱死者生平事跡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