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4〕皖0181刑初327號《趙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巢湖醫統天下在“無真實交易”情況下,向齊魯制藥有限公司(下稱:齊魯制藥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3925份,金額共計12.75億元,稅額共計7647.59萬元,價稅合計13.51億元,被告人趙某非法獲利十萬余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齊魯制藥(集團)官網發布的信息顯示,齊魯制藥公司是齊魯制藥集團下設子公司之一,涵蓋了抗腫瘤、心腦血管、抗感染、精神系統、神經系統、眼科疾病的制劑及原料藥生產。
根據判決書,按照巢湖醫統公司安排,齊魯制藥公司提供徐紅蕊、束永進等三百余名員工的身份信息,于巢湖市成立多家個體工商戶并開設銀行賬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公章均由巢湖醫統公司統一保管、使用。之后,齊魯制藥公司在沒有接受任何藥品推廣服務和藥品交易的情況下,按月通過郵件將開票信息和資金回流賬戶等內容發送至巢湖醫統天下,后者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巢湖醫統公司委托財務管理公司代理上述個體工商戶,以結算單金額的91%向自身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齊魯制藥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收到發票后按照結算單金額轉賬至巢湖醫統公司,巢湖醫統公司再按照結算單金額91%轉賬至齊魯制藥公司各省事業部實際掌控的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中,完成資金回流。
除齊魯制藥公司外,其全資子公司山東萬潤醫藥、合肥永吉藥業、上海麥卡森醫藥、長春欣盛醫藥等也涉及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
目前,齊魯制藥方面尚未對接受虛開發票13.51億元的事項作出回應。
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年版)》規定,取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一方,涉案的價稅合計金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失信等級評定為“特別嚴重”。
公開信息顯示,齊魯制藥集團2023年實現銷售收入389.6億元,上交稅金32.4億元。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德怡律師告訴中新健康,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嚴重的經濟犯罪,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單位犯罪,通常會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王德怡表示,從上述記載可以看出,齊魯制藥公司相關負責人涉嫌共同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若所虛開的發票被用于抵扣稅款,則需補繳稅款、滯納金,并可能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本案齊魯制藥公司可能已經采取了補救措施,如補繳稅款、罰款,或與稅務機關達成和解。若該企業主動配合調查、提供關鍵證據、自愿認罪認罰等,都有可能成為減輕或免除處罰的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齊魯制藥集團旗下子公司曾因偷稅2289萬被處罰。
2024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水務局第二稽查局對齊魯制藥集團100%持股的子公司河南齊河醫藥有限公司下達了處罰決定(處罰文書號:洛稅二稽罰〔2024〕2號)。
處罰決定顯示,河南齊河醫藥有限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涉及發票違法,稅局監管部門認定該公司在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存在偷稅行為,最終認定的偷稅金額高達2289.73萬元。稅務監管部門在追繳偷稅金額的同時,還對河南齊和醫藥有限公司處以偷稅額1倍的罰款,即罰款2289.73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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