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0月26日電 (記者 胡遠航)記者26日從云南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云南省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622起、罰款1.91億元。
圖為滇池風光(資料圖)。中新網記者劉冉陽 攝
其中,查封扣押9起、責令企業限產停產6起、適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1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1起。
據介紹,今年以來,云南省生態環境執法部門持續保持嚴的主基調,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共出動執法人員9648人次,對滇池、洱海、撫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進行了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項目3787家次,發現存在問題企業560家,查處環境違法企業250家,處罰金額1545萬余元;持續開展長江流域“三磷”企業監管執法,共檢查194家三磷企業,發現78家存在生態環境風險,對72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共處罰金1501.3萬元;著重加強重點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執法,共排查重大投資建設項目9個,3個建設項目涉嫌環境違法被立案查處,共處罰金40余萬元;嚴厲查處環境違法大案要案,聚焦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共查辦違法案件73起,其中移交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犯罪案件有21起,處罰金額683.7萬元。
此外,云南省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通過落實“綜合查一次”工作機制、推進正面清單制度化和常態化、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等舉措,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據統計,截至目前,云南全省共有723家企業納入正面清單,11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被移出清單;今年以來,全省生態環境部門共辦理不予行政處罰案件339件、減免處罰金額5205.83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