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嗎?
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屬于專屬管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確定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還可以自行協議約定管轄法院,在發生商品房買賣糾紛時根據其合同中約定的法院提起訴訟。
什么是買賣合同爭議?
1、買賣合同糾紛。買賣合同是指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買賣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
2、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買賣合同糾紛就是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或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合同未約定的事項,買賣雙方無法協商一致解決而產生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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