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的明細科目?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稅金)
4、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5、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7、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8、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9、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10、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1、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12、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3、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14、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15、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16、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7、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包括的稅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一、應交稅費明細科目
應交稅費科目為一級科目,應交增值稅為二級科目,進項稅、銷項稅、已交稅金等為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
二、應交稅費核算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