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是什么?
旅游合同違約的賠償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一、導游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二、導游違反約定,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旅行社承擔旅游者的全部費用。
三、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的20%。
四、導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門指定商店購物,所購商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旅行社應賠償旅行者的全部損失?! ∥?、導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應全額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
六、導游索要小費,旅行社應賠償索要小費的2倍。
七、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旅游者無人負責,旅行社應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所支出的食宿費等直接費用,并賠償全部旅游費用30%違約金。
八、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應交通部門原因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九、旅行社安排的觀光景點,應景點原因不能游覽,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費并賠償退還費用20%的違約金。
旅游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案有哪些?
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有:
1、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2、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
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之規定:
旅游者個人提起旅游合同糾紛訴訟,法院應予受理,并且法院有權將旅游輔助服務者追加為第三人;應原告的請求,還可以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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